股評家質疑陳曉虛假陳述 國美回應稱不存在
對此,國美新聞發(fā)言人今日晚間表示,公司管理層與撰寫行業(yè)報告的一位人士進行輕松對話的情形下,廣泛地探討了兩年前黃光裕被捕時期的一些話題。“公司關于當時事件的若干聲明之間并無任何矛盾之處”。
Webb援引獨立企業(yè)調查公司Fathom China的一份研究報告稱,在2008年12月10日,國美曾向外界公布,大股東黃光裕被捕對集團與供貨商的關系影響并無重大問題,公司運營正常,但后來管理層在股東特別大會的文件中卻披露,事實情況是,當時集團的銀行信貸被取消,同時供貨商加快要求付款。
Webb認為,國美管理層向外發(fā)出的信息與事實不符,而且并沒有實時向聯(lián)交所提供有關業(yè)務轉壞信息。
國美發(fā)言人對此表示,“黃光裕先生被拘押數(shù)周后,即2008年12月10日,公司如實對外聲明其業(yè)務運營及供應商關系保持正常。2010年8月的信函中,我們的確談到了由于突發(fā)的受信額度收縮形成了信貸壓力。公司在今年8月對投資者的演示中材料中也重點解釋了國美的信用經歷了大幅降低。在公司2008年底和2009年上半年的聯(lián)交所的公共報備中也反映了這一點,即公司的信用額度由2008年第四季度的正常水平36.46億元降到2009年第二季度的20.33億元”。
Webb還表示,F(xiàn)athom的研究報告直接引用了當時公司行政總裁陳曉的話稱,“由于事態(tài)嚴重,任何人均會這樣向外宣稱,若將事實全部說明,會制造更大恐慌……管理層并無向股東直接說明業(yè)務轉壞狀況,只是與品牌及供貨商等伙伴透露實情。當時的確存在大問題,但是如果你跟股東這么說,那么所有的人都會很產生顧慮。”
Webb認為,國美管理層向監(jiān)管機構及投資者發(fā)出通告,有關集團與供貨商關系及業(yè)務營運正常純屬謊話,而根據(jù)目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第298款,有關的行為是不能接受的,并且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他呼吁香港證監(jiān)會介入調查。
國美發(fā)言人回應稱,“陳先生完全無意暗示我們2008年12月10日的公告所言有誤,事實也并非如此”。
以下是國美最新聲明:
回應David Webb網站Webb-site評論,就Fathom China有關國美的報告,國美新聞發(fā)言人表示:
“在我們認為是與撰寫行業(yè)報告的一位人士進行輕松對話的情形下,我們廣泛地探討了兩年前那個時期的一些話題。公司關于當時事件的若干聲明之間并無任何矛盾之處,至今我們仍然這樣認為。
黃光裕先生被拘押數(shù)周后,即2008年12月10日,公司如實對外聲明其業(yè)務運營及供應商關系保持正常。2010年8月的信函中,我們的確談到了由于突發(fā)的受信額度收縮形成了信貸壓力。公司在今年8月對投資者的演示中材料中也重點解釋了國美的信用經歷了大幅降低。在公司2008年底和2009年上半年的聯(lián)交所的公共報備中也反映了這一點,即公司的信用額度由2008年第四季度的正常水平36.46億元降到2009年第二季度的20.33億元。
陳先生完全無意暗示我們2008年12月10日的公告所言有誤,事實也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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